快過年了,聚會、自駕游需要用車的地方很多,麗江市廣播電視臺麗江熱線記者要提醒各位車主,如果遇到朋友借車,能拒絕的最好拒絕,因為借車出事的案例已經被曝出來太多,而且件件都是血的教訓! 不信你看 自家車肇事造成1死3傷的局面 只因為車主將車借給朋友 為此還要擔責,賠款58.3萬! 視頻 雖說一直流傳“車與老婆恕不外借”,不借也是情理之中。也有很多樂于助人的車主,愿意為他人解燃眉之急,但借車這件事還是慎重再慎重吧! 為什么不借車? 讓我們先看幾個“借車血淚史” 1.湖南某車主把自己的沃爾沃S60借給朋友, 朋友酒駕+超載+超速飛下12米高浦沅立交橋…四死兩重傷ICU搶救,而且駕車人也在車禍中死亡,這位車主可能面臨700萬以上的經濟追償。 2.張某1年前買的新車,剛好滿一年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朋友借車出去,開了不到10分鐘就被后車給追尾了。人沒什么事,但是這事后的態(tài)度太令人扎心了,一副我沒錢,你愛怎么樣就怎么樣的態(tài)度,實在令人心寒。 3. 4. 看了這些案例,你還輕易借車給別人?如果不得已非要借,必須知道以下義務。 一、明示告知的義務 當車輛可能存在隱患(這個隱患不會造成重大的行車安全)時,如雨刮器或者指示燈有問題,到了保養(yǎng)期而沒保養(yǎng),必須明確告知借車人,提醒其注意這些隱患,小心駕駛,如果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并因此導致了交通事故,被追究責任時法官可以據此判決車主承擔相應責任。 二、審查義務 對于借車人,車主有明確的審查義務,比如借車人有沒駕照,身體狀況適合不適合開車,存在不存在酒后駕駛等等,在借車人明顯不具備安全開車的條件下,仍將自己的愛車借給他人,出了交通事故時,車主仍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汽車和其他物品不同 其涉及到復雜的法律和利益問題 借車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交通事故 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他又根本沒有能力償付 車主你就得承擔連帶責任 如何拒絕別人借車呢? 這事說來容易,做起來難啊,來分享幾招! 1.推給車子問題 我車子剎車不靈,容易出事,安全第一,你還是打的吧。 2.強硬派 媳婦天天開這車,自己都摸不著車。 (這理由夠硬吧,看你如此凄慘,朋友也不忍心借了吧 3.委婉派 車輛有問題,正好要去修,比如說剎車不好太好使,變速箱或發(fā)動機有故障,問題怎么嚴重怎么說。 4.真誠派 你去哪兒,我給你當司機唄。(此招有風險,碰上實在人,就真變司機了...) 其實大多朋友聽到這些話都很清楚,不會再繼續(xù)借車,如果實在推不了,看看對方距離,自己駕車送一下吧! 借車有風險,弄不好,友誼的小船可就說翻就翻了…所以能不借就不借!讓我們文明、平安、和諧過春節(jié)!
麗江熱線記者:施源芬
整合自微觀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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