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11月4日起分三批推廣應用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管理服務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決策部署,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實施公安交管8項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蘇州等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目前已累計為5000多萬名車主核發(fā)電子行駛證,取得良好效果。近日,為進一步擴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國分三批全面推廣應用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進一步簡化辦事手續(xù)資料,提升證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眾辦事出行。車主可以對照本地啟用時間安排,通過全國統一的“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行駛證。
電子行駛證進一步強化交管政務服務數字賦能,深化電子證照應用,為車主提供在線“亮證”“亮碼”服務。一是便利申領應用。機動車所有人可登錄“交管12123”APP直接申領電子行駛證。電子行駛證式樣全國統一,群眾可以在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交管窗口業(yè)務時出示使用,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辦業(yè)務。同時,可以拓展辦理客貨運輸證照、保險理賠等應用場景。二是實時動態(tài)更新。電子行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動態(tài)顯示機動車檢驗、抵押、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等狀態(tài),方便實時查詢、實時出示、實時核驗,便利在車輛抵押、二手車交易等場景使用。三是安全有效可靠。電子行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驗證比對,采用數字簽名防偽技術,有效防止篡改、偽造,保證電子行駛證真實有效,便于在二手車交易等場景采信應用,并采用動態(tài)二維碼、數據脫敏、數據加密、實人認證等技術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需要說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紙質行駛證應當隨車攜帶;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于相關窗口業(yè)務辦理。
為確保電子行駛證順利推廣應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專題部署推進,制定配套方案,組織升級系統,指導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細化方案,精心籌備,做好各項實施準備工作,保證電子行駛證順利發(fā)放。
據了解,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8項交管改革新措施以來,已惠及1億多人次,為群眾企業(yè)減負超過30億元。30多萬摩托車主憑身份證跨省異地辦理摩托車注冊登記等業(yè)務,免予提交暫住地居住證明。各地公安交管部門通過“交管12123”APP,向350多萬車主發(fā)放機動車注銷證明電子版,便利群眾網上申領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北京等城市在6.3萬余個路口推行非機動車左轉一次過街措施,江蘇等省份在1.1萬個城市路口實行慢行交通一體化設計,提升城市路口非機動車過街的便利性、舒適性和安全性。各地通過“交管12123”APP提供精準導辦服務5000多萬次,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
采寫:新華網 “云視新聞七彩云”微信公眾號
責編:錢吉梅
校對:李琳瑛
二審:錢 磊
終審:楊國鈞
麗江市融媒體中心 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