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新能源電力外送消納需求
日前
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批復
同意建設500千伏德茂輸變電工程項目
項目基本情況
一、500千伏德茂輸變電工程項目已納入國家“十四五”電力規(guī)劃。該項目的建設將滿足新能源電力外送消納需求,提升麗江、楚雄電網500千伏外送能力和供電可靠性。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超高壓輸電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項目建設、運營及貸款本息的償還。
二、建設地點
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永仁縣,麗江市華坪縣、寧蒗彝族自治縣、永勝縣。
三、工程建設內容和規(guī)模
(一)500千伏德茂變電站新建工程
1.主變規(guī)模
遠期規(guī)模4×1000兆伏安,本期新建2×1000兆伏安。
2.出線規(guī)模
500千伏遠期出線8回,本期出線2回,分別為至仁和、金官換流站各1回。220千伏遠期出線16回,本期出線6回。
(二)500千伏仁和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金官換流站間隔擴建工程
各擴建1個500千伏出線間隔。
(三)線路工程
本期新建500千伏德茂至仁和線路,線路長度約97.5千米,其中,利用已建線路(原500千伏龍開口電站至仁和單回線路)更換耐熱導線段長度2.2千米,新建線路長度約95.3千米;新建500千伏德茂至金官換流站線路,線路長度約61.2千米。
(四)建設配套的通信光纜及二次系統(tǒng)工程
四、項目動態(tài)總投資為103064萬元。其中,500千伏德茂變電站新建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纜及二次系統(tǒng)工程)、線路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纜及二次系統(tǒng)工程)、500千伏仁和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纜及二次系統(tǒng)工程)動態(tài)投資101893萬元,由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投資建設;金官換流站間隔擴建工程(含配套的通信光纜及二次系統(tǒng)工程)動態(tài)投資1171萬元,由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超高壓輸電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投資建設。資本金比例為20%,由項目法人自籌解決,其余資金向銀行貸款解決。
其他事項
一、本工程經電規(guī)總院評估,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和節(jié)能要求。工程設計、建設和運行滿足國家環(huán)保標準,請項目法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二、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本項目為依法必須招標的投資項目,其招標采購活動必須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透明化管理、陽光交易。請項目法人加強與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聯(lián)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法組織招標工作。
三、項目法人要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該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項目開工前報備項目開工基本信息,項目開工后按年度報備項目建設動態(tài)進度基本信息,項目竣工后報備項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請項目法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質量管控等各項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的發(fā)生。請省能源局加強對項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等方面的監(jiān)督管理,杜絕違規(guī)開工等行為。
五、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省發(fā)展改革委報告,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六、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該項目在核準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應在核準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省發(fā)展改革委申請延期。該項目在核準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來源/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責編/和潤黃
二審/李琳瑛
終審/譚元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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