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傳部聯(lián)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郵政管理局開展“掃黃打非”專項檢查。
麗江市開展出版物“掃黃打非”專項檢查。(張小秋 攝)
檢查組一行深入郵政、順豐、圓通等快遞中轉站及末端網(wǎng)點,對企業(yè)的實名收寄、開包驗視、過機安檢、“畫像法”教育培訓、責任書簽訂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了解郵政快遞企業(yè)收寄印刷品、音像制品等,了解工作人員對非法出版物鑒別方式、處置流程的掌握情況。
檢查組一行來到郵政進行全面檢查。(張小秋 攝)
根據(jù)“秋風2024”等專項行動的各項工作要求,檢查組督促郵政寄遞企業(yè)、快遞攬收網(wǎng)點嚴格落實“三個100%”,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寄遞安全“三項制度”,強化一線從業(yè)人員日常教育培訓和安全防范意識,定期開展企業(yè)內部自查,嚴把寄遞渠道安全關口,扎實做好郵政快遞業(yè)“掃黃打非”工作。
檢查組一行還深入我市各印刷企業(yè)車間、倉庫,重點檢查“印刷業(yè)五項制度”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有超經營范圍開展印刷活動,是否有印制非法印刷品等違規(guī)經營行為。同時,積極普及《印刷業(yè)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guī)定》,要求印刷企業(yè)和出版物經營單位堅持守法經營,印刷企業(yè)要嚴格落實五項制度,嚴防各類非法印刷活動發(fā)生,不斷清掃文化垃圾、凈化文化市場。
檢查組一行深入我市各印刷企業(yè)車間、倉庫進行檢查。(張小秋 攝)
掃黃打非應知應會
什么是“掃黃打非”?
“掃黃”是指掃除淫穢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污染社會文化環(huán)境的文化垃圾。具體來說,是指禁止淫穢色情等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有害內容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及網(wǎng)上信息等方式公開傳播。
“打非”就是打擊各類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即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guī)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活動。
“掃黃打非”是保障意識形態(tài)和文化安全的有效途徑,是新的歷史條件下管理文化市場的成功模式。
什么是違禁出版物?
違禁出版物是指以否定黨的領導,顛覆國家政權為最根本目的的國家嚴禁出版的非法出版物。
主要包括: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統(tǒng)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宣揚邪教、迷信的;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的;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在社會上公開發(fā)行的圖書、報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違反《出版管理條例》未經批準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其表現(xiàn)形式主要有:
1.盜用、假冒正式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義出版的出版物;
2.偽稱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稱出版的出版物;
3.盜印、盜制合法出版物而公開銷售的出版物;
4.公開發(fā)行的不署名出版單位或署名非出版單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利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單位的成員擅自重印或以原單位名義出版的出版物;
7.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
8.買賣書(刊、版)號出版的出版物;
9.擅自印刷或復制的境外出版物;
10. 非法進口的出版物。
“掃黃打非”我們該做什么?
作為家長:應多與子女溝通,實時了解子女情況,積極宣傳教育引導;為孩子選擇合適的課外讀物,指導孩子課外閱讀,教會孩子文明用書;教會孩子文明上網(wǎng),遠離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網(wǎng)站。
作為青少年:應加強學習,不斷增強自身識別能力,增強自控能力,自覺遠離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游戲軟件、“口袋書”等,提高對“掃黃打非”工作的認知度和支持度。
公民個人應該:①學法懂法,掌握識別盜版制品的相關知識;②不抄襲他人作品,尊重版權,勇于創(chuàng)新;③自覺拒絕盜版,遠離文化垃圾;④積極宣傳盜版制品和不健康出版物的危害;⑤規(guī)勸同學親友和身邊的人不使用盜版制品;⑥不瀏覽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網(wǎng)站,做到文明上網(wǎng);⑦不購買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游戲軟件、“口袋書”等。
記者/張小秋
編輯/和真羽
責編/李映芳
終審/和繼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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